首例未滿六歲男童腦死內臟器官移植
應追求以靈界存在為前提的醫學進步
以日本《內臟器官移植法修改法案》為依據,在日本富山大學附屬醫院住院的未滿六歲的男童,於2012年6月被判定腦死後,做了心臟、肝臟和腎臟移植。對未滿6歲兒童判定腦死,這在日本還屬首例。
《內臟器官移植法修改法案》自2010年7月起全面實施。法案規定,只要本人生前沒有表示拒絕,在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,即使是未滿15歲(除生後未滿12週)的兒童,也可移植器官。
日本自2010年5月,接到了WHO關於「內臟移植手術在自國國內自行解決」的勸告後,前往海外做兒童內臟器官手術將會變得很困難,這成為此法律實施之背景。很多媒體對此次手術稱贊說,這促進了日本國內兒童內臟器官移植醫療事業。
這個男童是在交通事故中心臟停止,經急救在腦缺氧的狀態下住院的。當家屬接到醫生「重度腦障礙」的診斷後,表示願提供內臟器官。家屬說:「即使作為別人身體的一部分,也願孩子繼續活下去」。即使是身體的一部分也能活下去,並且能夠挽救他人的生命,這是男童的父母當時的心情。
在大阪大學醫院,將摘取的心臟移植給了不滿10歲的女童。該醫院副院長在記者會上表示:「但願等待移植的人能早做手術,這次手術增強了期待和信心」。
從醫學的角度看「腦死也非死亡」
此外,醫學界本身也有對兒童在腦死狀態做內臟器官移植的批判。2009年4月,小兒科專家、大阪醫科大學的田中英高準教授,做為眾議院厚生勞動委員會小委員會的參考人,曾發表了要求對兒童內臟器官移植問題做深入討論的意見,但未受重視。在2009年7月,在眾議院解散期間,內臟器官移植修改法案被通過並實施。
田中準教授接受本雜誌的采訪時說:
「關於兒童提供內臟器官,尚有許多問題未解決:一是關於兒童的腦死,雖稀少但有腦機能恢復的可能性,所以對腦死的判斷很難。二是無視兒童的意誌,只是父母做承諾,便摘取兒童的器官。三是在日本,被虐待兒童成為內臟器官提供者的可能性尚很高等等。腦死並不是人的死亡,只是在法律上,被認定內為臟器官提供者的腦死是人的死亡。」
人的死亡,是靈魂與肉體連結著的靈子線斷開時
從醫學上來看「腦死也並非是人的死亡」,加之,從靈性真相的觀點來看,腦死階段是「還活著」的狀態。
人的死亡,是在靈魂與肉體相連結著的靈子線斷開時。在腦死階段,靈魂還未離開肉體,如果在這樣的狀態下開刀,並將其內臟器官取出的話,會有與正常人一樣的疼痛感。如果認知了這個靈性事實的話,捐贈器官看似是挽救他人生命之尊貴行為,但對內臟器官提供者卻會形成巨大的打擊,甚至影響其正常返回靈界的旅途。
再加之,在內臟移植案例中,有很多內臟器官移植接受者的人格發生變化了的報告。實際上,從靈性觀點來看,這即是「靈附身」現象。如果內臟器官提供者在沒理解死的事實,並且有「還想繼續活在世上」的強烈執著心話,就會與內臟器官一同附身到接受者的身上,出現內臟器官提供者和被移植者都感受痛苦的結果。
人的機械論之錯誤
幸福科學集團創始人兼總裁、大川隆法先生,2009年7月15日的法話《佛的教義與時代性》中,在涉及到《內臟器官移植法修改法案》問題時指出:
「我也認為,讓兒童獲得新的生命並為社會做貢獻,這本身是好事。但是,我對人的機械論思想擡頭,對致使『反正快死了,在器官能用時早摘取』安易思想等流行,表示強烈地反對。」
當我們自己和家人,如果患了只有內臟器官移植才能得救的疾病,或處於腦死的狀態時,應該如何處置呢?如果要想做出不後悔的判斷,就不能不知靈性實相。今天,急需普及正確的靈性知識和促進以靈界存在為前提的醫學進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