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違反了《反壟斷法》為名,罰款十二家日本企業二百億日元
中國是法治國家?還是人治國家?
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於8月20日發布消息,判定十二家日系汽車零件製造企業違反了《反壟斷法》,因而須接受約相當於二百億日元的罰款。對此,該委員會的李樸民秘書長聲稱:「中國是法治國家,在法律下應該人人平等。無論是國內企業還是外資企業,如果違反了法律,就應該受到處罰」(20日路透社通訊)。
近年,中國對企業的監查變得愈加嚴厲了。
2008年強化了民事訴訟法。如果在判決後企業未完成付款義務的話,那麼公司的人就會被限制出境。這樣處理,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話還可以理解,但對民事案件也限制人身自由,這是很少見的做法。
即使在企業解散時,如果經中國稅務局審查後追收稅金等,也會發生被迫延期解散的情形。另外,投資中國的外資企業在解散時,亦須經當地政府許可,即使解僱公司職員也需要給與經濟補償等。這就是說,解散公司也需要花費龐大的資金。
《反壟斷法》畢竟應該是為了維持公正和健全企業間競爭而設定,並以企業獨立自主、自由發展為目的,而並非是為了保護自國產業,排斥外資企業為目的。
豐田、日產和本田三家中日合資企業,在收到了該委員會「維修零件定價過高」的指責後,共同表態對維修零件的價格重估的消息。
最近中國如此「震懾日企」一反常態,其意圖究竟何在呢?
幸福科學總裁大川隆法先生,於2012年9月,對當時尚身為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的守護靈招靈,並透過靈性溝通,讓其發表了見解。其守護靈說:「(中國經濟)成長速度不會減緩,根本就不是問題,不久便能吞食日本經濟,達到成倍地增長。日本經濟,不久就會成為中國經濟的一部分,就要趕上美國了。」
共產黨一黨獨裁的中國,打著「法治」旗號從日本企業那得錢財,但本質上還是「人治」社會。如果是黨指示,法律可以任意被解釋,不擇手段地推行。日本商界如在看不清中國政府這種「本質」的情況下從商的話,將會遭受慘重的損失。